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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执在田头 就要动拳头  送法到门头 和谐好看头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葛峥 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4-04-09 10:20

  “一审、二审诉讼费,包括评估费,我来出,感谢田法官!”

  “都是一个村的,低头不见抬头见,这样的调解结果,我们认!”

  3月26日,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田宇的调解下,昌图县古榆树镇三道桥村村民宋某和张某的两只手使劲地握在了一起。

  可原本这两只手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差点儿就握成拳头打了起来。

  原来,宋某、周某连续10年承包耕种一片地,2023年3月,经昌图县水利局党组决定,该片土地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对外发包,张某中标。但同年春耕时,宋某、周某却强行耕种,双方因此起了冲突。

  纠纷经昌图县司法局古榆树镇司法所、昌图县古榆树镇三道桥村民委员会等调解未果,张某将宋某、周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宋某、周某返还原告张某土地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宋某、周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田宇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考虑到村子距铁岭中院较远,于是决定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

  当天下午,经过近两个小时车程,田宇将巡回审判庭设在了三道桥村会议室。挂好庄严的国徽,拉上巡回审判的横幅,随着法槌敲响,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这块地我们都连续耕种了10年,凭什么就让他承包呢?”

  “我承包的不单是你家这块地,何况我有和昌图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签订的合同。”

  在审理中,双方各执一词,你来我往互不相让,中间还差点挥起拳头。

  田宇将两人的火气先压了下去,然后耐心地解释:“去年4月中旬,三道桥村段护堤地块承包经营权项目进行挂牌交易,最后张某中标,签订了合同,并一次性交付承包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争议土地损失的评估,也是由专业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的……”

  听着田宇抽丝剥茧,从法理情角度析案说法,宋某、周某表示心服口服,愿意赔偿张某损失。

  张某一看两人都表态了,自己也赶忙说:“我也表个态,都一个村住着,平时关系也不错,一审二审诉讼费和评估费(3500元)我全出了,他们再给我15000元就行。”

  看着剑拔弩张的当事人签下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旁听的村民也纷纷“嘀咕”起来——“以前以为谁种了多少年的地那就还应该给谁种,这下可明白了,得用合同‘说话’。”

当事人握手言和

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