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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执行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抚顺东洲法院“破冰”专项执行行动首日素描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抚顺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4-02-01 09:45

  1月30日9时许,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主楼门前,6台警车警灯闪烁,20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该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破冰”专项执行行动即将开拔。

  “现在出发!”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彤发出行动口令,执行队伍分3个路线开启“破冰”之旅。

  “充分利用春节前后被执行人返乡过年的黄金时节,错时突击,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唐彤表示,此前,东洲区法院执行局多次召开会议,对“破冰”专项执行行动进行动员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此次执行行动。

  有尺度更有温度

  “咱们一会儿到郭某家附近时,把车停得远一点,我一个人先进屋,郭某的父母80多岁了,惊动了老人不好。”1月30日9点40分左右,执行车开到了东洲区章党镇黄金村,执行法官徐丽娜叮嘱司机。

  原来,郭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因物流业务往来结识,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间,郭某因物流调配分流业务欠王某物流款项共计19万元。2018年10月,郭某向王某出具欠条,双方约定所欠款项分5个月付清,即2019年3月末付清。如到期未付清,按总金额10%支付违约金给王某,并承担以后产生的一切费用。郭某未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王某向东洲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郭某经营不善,所欠外债达几百万元,其间经营养殖场又亏了近20万元,每个月几千元的收入对于这些债务的清偿无异于杯水车薪。 

  “郭某的父母都80多岁了,身体都不好,一日三餐全都得靠郭某,他们家就靠郭某的二哥‘跑大车’,郭某的二嫂还患有糖尿病综合征,经济压力也很大。”说起被执行人郭某的情况,徐丽娜“门儿清”,她表示,经过线上线下调查,郭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我是你儿子郭某的朋友,他在家吗?”在郭某家的大门外,徐丽娜看到了正在院里拄拐踱步的郭某的父亲,问道。

  “他去赶集了,一会儿能回来。”“那没事了,我是路过,我回头给他打电话吧,您老多注意身体。”

  徐丽娜回到执行车后,与郭某进行了通话,说明了此次执行行动情况。

  “太感谢您了,老人知道我有欠债,怕他们担心,我撒谎说外债还得差不多了,您这也太细心了,我真的特别感动,我在大集上呢,我马上去法院,行不?”郭某电话中对徐丽娜表示感谢,愿意全力配合还款。

  在法院调解室中,徐丽娜与申请执行人王某(家住江苏)进行了通话,说明了郭某的情况。在徐丽娜的见证下,郭某与王某进行了通话,表示一定想办法在两日内借2000元钱,以后每半年还款2000元,并签下履行承诺书。

郭某(右)在履行承诺书上签字

郭某(右)在履行承诺书上签字

  拘留所内的“反悔”

  “我不应该故意躲避执行,我现在马上筹钱,我现在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请给我一个悔过的机会……”被执行人张某在被法院干警即将押送到看守所监区时,终于破防,恳请法院再给一次机会。

  2017年起至2020年4月间,张某以母亲生病、家庭生活难以维系和孩子教育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多次向刘某江借款(已故),合计借款高达12.9万元,刘某江生前多次催要,均被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并拒绝给付。2021年6月,刘某江因病离世。其间,张某仅还款1万余元。

  刘某江的两个儿子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将张某诉至东洲区法院,作为案件被告的张某经法院正当传唤后拒不到庭并缺席审理。2022年2月24日,东洲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借款117000元并承担利息。

  案件于2022年4月进入执行程序,张某始终联系不上,承办法官吕环宇通过执行办案平台线上冻结扣划了张某账户内存款,先后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最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案件终结本次执行了,但吕环宇不甘心,他多次走访后发现,张某竟然在某小区开了间家常菜小饭店。

  作为此次“破冰”行动重点目标之一,上午10时许,张某在经营的饭店内,被办案人员控制后拘传至东洲区法院。

  “刘某江生病,与我没还钱有关,但我真没钱,我还得供孩子上大学……”“你不是真没钱,你是不想还,看看你手机中的流水账单。”

  在法院的羁押室内,张某假意道歉忏悔但始终不提还钱事宜,企图用“哭穷”来躲避,但都被吕环宇一一揭穿,在僵持4个多小时后,申请执行人耐心耗尽,要求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你应该为上大学的孩子想一想,你被拘留,以后孩子就业都有影响。”在去往看守所的路上,吕环宇以张某上大学的儿子作为切入点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张某虽表示赞同,但仍坚称无钱偿还。

  “我不想被拘留,我全力配合还款。”就在张某即将被戴上手铐押送到看守所监区时,张某主动提出还款计划,并联系两位朋友为其履行了5000元,提供还款担保。申请执行人同意张某的还款计划,在吕环宇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托朋友还钱全程没敢露面

  “是黄某吗?马上过年了,你欠抚顺市某金属制品厂的款能给上不?这钱你都欠了10多年了,再不还,我们要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了……”执行法官于翠彬在去往黄某住处的路上打通了电话。

  “我全力配合还钱,只要不拘留就行,我让我朋友柏某全权代我办理行不?我在外地呢。”黄某在电话中表示授权其朋友柏某全权办理,并表示柏某将在半小时内到法院办理。

  原来,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前,黄某多次到抚顺市某金属制品厂购买钢质门,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累计拖欠货款14.8万元。2013年5月9日,黄某承诺在年底前分期付清欠款。抚顺市某金属制品厂多次索要,黄某未履行给付义务。2017年2月,经东洲区法院判决,黄某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抚顺市某金属制品厂货款14.8万元,但黄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某累计还款12600元。

  “以前还了12600元,还差135400元,这次黄某想一次性还清,她也没有多少钱,加上我的钱,我俩凑了8万元,于法官您看行不?”不到半个小时,柏某如约来到法院,开门见山表明立场。

  “这得看申请人意见,徐某(抚顺市某金属制品厂负责人)说说你的意见……”于翠彬向徐某征求意见,并让双方换位思考,多为对方着想。

  “再给8万元,的确少了点,但我也想一性解决完,这钱欠了10多年了。”

  “徐总,您也体谅一下我和黄某,我俩真凑了这么多,再加上执行费2000多,这过年钱都得给您啦。”

  “如果今年就能转钱,我接受。”徐某考虑了一会,表示愿意一次性解决。

  在于翠彬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黄某其实在抚顺,她听说了这次的‘破冰’行动,怕被拘留,法官辛苦了。”离开法院时,柏某握着于翠彬的手说出了实情,并对法官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

  东洲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程光明、东洲区政协委员孙嵩见证执行后表示,本次行动做到了法理情兼顾,践行了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誓言,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张某(左一)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张某(左一)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数据战果

  “破冰”专项执行行动首日,共执行到位30余万元,对20名被执行人采取入户调查、搜查、拘传等措施,将8名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经工作,5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2名被执行人履行全部给付义务,1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被送拘后后悔,最后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