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3月24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志愿者走进市第一中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市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少年法庭负责人刘姝娜以《法护青春》为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做了专题讲座,教育引导青少年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市法院表示,将与学校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做好法治理念的传播者,法治教育的推动者,为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张乐悦
校对:刘芷硕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