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情法并用 让家事审判更有温度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盘锦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3-02-10 10:37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始终大力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坚持情法并用,妥善化解家庭纠纷。近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辽东湾人民法庭审结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法官在做好大量准备工作并充分了解案情后,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以“家事纠纷宜解不宜结”为出发点,耐心开导当事人,定分止争,高效解决矛盾,得到双方当事人的称赞和认可。

  2022年,大洼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共受理家事类案件289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大洼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多措并举,促进家事审判纠纷公正、高效处理。

  坚持柔性司法理念,大洼区法院改变以往被动式审理理念,转为保护弱者、柔性司法理念,以消除对立、修复关系、实现家庭和睦为导向,构建柔性诉讼环节。针对家事案件诉讼请求多样性、复杂性、变化性的特点,大洼区法院设立家事审判团队,加强家事案件专业化审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并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适用调解前置程序,先调后审,分两步化解家事纠纷,注重结合传统民风民俗和地方婚嫁风俗,形成“以调解为主、以判为辅”的温情审判方式来解决家庭纠纷。

  大洼区法院坚持家事案件案后跟踪回访及帮助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情况,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关注当事人情感需求,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与干预,延伸家事审判社会辐射功能,防止矛盾激化。坚持创新思维,大洼区法院寻求多种途径解决家事纠纷,加强与民政局、妇联、司法局、基层组织等部门的联动,选任部分家事纠纷调解员,由家事调解员和法官深入当事人家中或积极组织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搭建家事纠纷综合解决平台。并坚持开展法庭教育,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助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坚持普法宣传,一切为“爱”守护。大洼区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积极开展以婚姻家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及时通报家事审判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