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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即开弓 鞍山法院马力全开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黄绘如 王晶 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3-01-31 11:46

  本报讯 农历大年初七,年味还没消散,鞍山两级法院的法官已经马力全开,在兔年首个工作日忙碌起来。

  1月28日,上班首日,也是按照《鞍山法院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方案(试行)》要求,实行城区基层法院首执案件由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立案的第一天。8时许,原本应当前往城区基层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当事人在看到公告后,来到鞍山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立案窗口等候提交材料。

  8时30分,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周海龙准时敲响法槌,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因案件涉地区的人才引进问题,法官在收到卷宗后第一时间送达,第一时间安排开庭。

  9时,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对即将开庭审理的被诉侵权产品进行梳理并核查细节,逐一记录附卷。

  10时20分,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党员示范岗”当日轮值法官姜伟为前来咨询民间借贷案件的群众答疑解惑,耐心专业的解答让办事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民生温度。

  而当天最忙的莫过于海城市人民法院南台法庭的法官们。节后第一天上班,两名原告便急匆匆地到海城法院南台法庭立案。2012年7月份,王某等两名原告受雇于被告某运输公司,工作至2021年5月,被告运输公司无理由拖欠原告的工资款,累计3万余元,从春节前拖到春节后未能给付。主审法官立即电话联系被告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责令被告马上筹措款项,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刚刚调解完这两起案件。又有三名原告一起来到南台法庭,他们均是养鸡的农民,与被告李某签订运输协议,约定被告李某为原告清理鸡舍的鸡粪。但被告李某因节前繁忙未履行合同。节后第一天,三名原告立即诉至法院。由于三件案情相似,且在农村百姓观念中“十五之前都是年”,承办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以“和谐过好年”为主旨,摆事实、讲证据、说情理,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和解协议,三案同时调解。

  除了一天调解5起案件外,1月28日一早,海城法院执行局法官又奔赴台安县黄沙坨镇完成了现场保全。原来,海城某饲料公司起诉王某拖欠饲料款,诉中提出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被告饲养的蛋鸡,法官吕兴强作出裁定后,率保全团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封,10时,保全措施已经执行完毕。

  新一年,鞍山法官们开工即开弓,在各自的岗位上忙碌奔走,马力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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