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五件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各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与五案被告最终均达成调解协议。此五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法院以调解促公益,以修复护生态的环资审判新作为。同时,丹东中院又以最小的司法资源成本实现了修复生态的最大效能。
此五件案件均发生在辽东地区的本溪桓仁和南芬地区,各被告因盗伐或滥伐林木等行为对该地区的山林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检察机关发现他们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后,立即履行公告程序,并在公告期满后提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
在该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丹东中院民一庭的法官们采用“线下调解+方案研讨、线上公告+公众监督”的方式,实现了“线上+线下”一体推进,调解与修复一路并行,保证了司法资源的最小消耗,也发挥了生态环境修复监督的最高效能,真正实现了“调解、修复、监督”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质效同步。
签稿:张开禹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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