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人民法院秀水河子人民法庭地处法库县秀水河子镇,辖区共7个乡镇89个行政村,人口15.3万。年初以来,该庭全面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工作要求,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和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创设载体,实现服务“零距离”,将惠民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助力企业谋发展
8月初,秀水河子法庭负责人周峰率审判团队到辽宁辉山乳业集团秀水牧业有限公司登仕堡培训基地实地走访。
审判团队实地考察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详细了解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虚心听取企业对法庭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法庭主动为辖区企业服务的措施,有助于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再上新台阶。
上门服务解纠纷
6月中下旬,周峰率审判团队到秀水河子镇长岗子村村民家中开展巡回审判。
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某兽药店起诉被告拖欠饲料款,周峰考虑到被告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行动不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庭审搬到被告家中进行。
随着法槌声的响起,巡回审判正式开庭。
庭审中,被告承认欠款事实,但表示目前无力一次性还清欠款。周峰现场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原告除宽限被告还款时间外,还免除被告全部利息两万余元;被告也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并承诺会依照协议按期偿还欠款。
此次温情调解,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又缓解了被告的还款压力,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陪审员调解见成效
4月底,秀水河子法庭针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化解矛盾出发,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
这起案件并不复杂,标的额也不大,但由于原告出具的证据借条存在瑕疵,被告不认可。人民陪审员在了解案情后,从情理、事理、法理方面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阐明利害关系。经过数次沟通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被告认可债务关系。
“小调解”促进大和谐,用接地气的方式解疑释惑,发挥了法庭和群众之间的“窗口”纽带作用,提升了纠纷化解水平。
周峰告诉记者:“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处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我们要充分发挥多元解纷作用,及时跟进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