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新民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滥用职权罪一案。新民市法院院长边锋担任审判长,新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敬昆出庭支持公诉。此次审理对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具有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调动了法官办案的积极性。
新民市法院线上开庭现场。
庭审采取远程专网与新民市看守所视频连线的审理方式。被告人王某系新民市某局公职人员,其参与新民市高中北侧旧城区(棚户区)改建项目即盼盼地块的征收工作时,负责对被征收户无产权产籍房屋面积确认,并出具无证房屋认定书。在征收林某房屋过程中受到时任新民市盼盼地块征收负责人刘某(已判决)请托,未进行现场核量,未依据航拍图、现场勘测图、现场询问笔录的情况下,违法出具了林某无证房屋性质认定书,认定有89年航拍面积343m2 ,虚增无产权产籍房屋无显示面积209.25m2,导致国家财产共损失人民币72.38万元。
庭审中,边锋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认真听取控辩双方发表的意见。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王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后,王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司法机关判处。
合议庭经评议认为,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故意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国家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应依法惩处。鉴于王某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本案当庭宣判,王某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王某当庭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
本次庭审,合议庭严谨有序地引导庭审程序,现场秩序井然。同时,结合案情对被告人、旁听人员进行了反腐倡廉教育,被告人在庭上自愿认罪认罚,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深刻感受到了法庭的尊严和法律的权威,更感受到了法官们对待司法案件的严谨与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