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朝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原告杜某某在被告某公司工作期间受伤,经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经相关部门鉴定其为二级伤残,然而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未果,无奈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该院法官王宁受理此案后,充分了解了案情,从情、理、法的角度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后,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就付款期限及付款金额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承诺赔偿原告二级伤残补偿金、生活护理费、医疗费等费用共计60余万元,并约定分三次给付。
编辑:张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