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2月22日,记者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期该院5个集体、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表彰。
葫芦岛中院荣立“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一等功;院司法警察支队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院执行综合办公室荣立集体二等功;院审判管理中心、院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分别荣立集体三等功。
该院王亨荣立“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等功,被最高院授予“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陈更新被最高院授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王继余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张振兴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檀刊被省法院授予“全省'三级法院院长抓信访'推动涉诉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