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振兴:法官“望闻问切”妥善执结难案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杨光禹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1-10-29 16:35

  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采用“望、闻、问、切”的方法,充分释法析理明利害,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双赢”。

  原告刘某诉被告丹东某建筑工程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在该法院还有另外一起案件正在被执行中。另案法官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时,只找到一辆工程车可供执行,遂扣押该车。后经被执行人多方努力,终于还清另案执行款。但本案由于被执行人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在另案执结后继续扣押了该车。得知这一消息的被执行人心急如焚,担心唯一的工程车因被扣押而无法开工导致利益受损。

  了解本案情况后,执行一庭法官葛威接手该案,从“望、闻、问、切”四个角度,为案件“把脉”。“望”,即第一时间了解基本案情,收集现有证据,理清工作思路。“闻”,即召集双方当事人来本院沟通,认真听取陈述。沟通中得知,双方系工程合作关系,被执行人称此前为偿还债务,向刘某借钱并承诺以房屋抵债,但房屋因被冻结而无法过户。刘某因被执行人未优先向自己履行还款义务,不能及时维权而深感不满。“问”,即通过询问找准困扰执行的症结。在问及抵债方式时,刘某以急需资金,涉案车辆处置拍卖时间较长不能及时维权、被执行人以车辆扣押无法开工影响还债为由,双方一致反对“以车抵债”。“切”,即找准切入点。考虑到被执行人此前已有一房被冻结供另案执行,不排除存在其他房产的可能;申请人希望加快实现权益,并未抗拒其他抵债方式,以房产为突破口未尝不可。

  在此情况下,法院建议“以房抵债”保障被执行人生存发展空间,同时还释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对其房产情况进行询问。果不其然,被执行人透露还有多个符合条件的房屋可抵债。刘某得知后喜出望外,同意与被执行人实地查看并挑选房屋。双方随后达成新的协议,决定以房屋抵本案执行债务。

  至此,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不仅使本案的“堵点”被彻底打通实现了成功执结,更为加快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发展大局,做好了示范,提供了良方。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