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康平县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李春雷带队,在县人大代表张树军、蔡连玉的见证下,前往沈阳市大东区对涉黑案件被执行人孙某的多处房产进行查封、取证。
据悉,孙某团伙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没收财产的执行案件,于今年在康平县法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立案执行后,承办执行法官韩英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进行了财产交接,被执行人孙某名下5套房产均已被该院查封,名下车辆已被扣押至法院。由于本案执行范围为没收被执行人孙某个人全部财产,此次执行涉及到其房产内的其他财产,情况特殊,经院领导研究决定,由李春雷带队执行。
经对5处房产现场搜查,被执行人孙某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大什字街的一处房产内有部分家具、家电,其他房产内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现其名下房产及车辆均已进入评估程序,该院将尽快将涉黑案件财产的拍卖款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