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回迁房的房产证已经办好了!太感谢你们了!”得知自己的房产证办好了的消息,日前,一位申请执行人迫不及待给建平县人民法院打来了电话。
建平县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建平县叶柏寿街道某小区的19名业主均为朝阳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小区的回迁户。2011年,双方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后,19名业主早已实际占有使用协议约定的产权调换房屋,但是由于案涉房屋被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抵押给某银行,造成19名业主的房屋虽入住多年,仍未能办理房产证。
办证无望成了业主们的烦心事儿,他们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今年5月,郭某等19人相继将某房地产公司起诉至建平县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该房地产公司无条件协助业主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判决生效后,该房地产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无奈之下,郭某等19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尽快帮助业主解决办证难题,此系列案件由执行局重点督办。刚刚立案时,心急如焚的申请执行人频频打电话或来到执行局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对此,执行法官一方面热情接待,详细介绍案件办理的情况,耐心回复申请人的来电和短信,另一方面持续推进办证进程,执行局局长多次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征收、开发商等部门进行协调,经过一个月的不懈努力,19户业主终于领到了自己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