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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解室打开一扇“门”——沈阳铁西法院与律所合作解纷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于潇璇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1-09-16 10:06

  ■新闻背景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的意见》及省、市两级人民法院和司法管理部门有关要求,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与辽宁某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了律师调解室,制定出台了《铁西法院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省钱、高效、专业、公正等优势,利用律师的法律专长,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多打开一扇“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预防在根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增添新动能。

  律师调解室由辽宁某律师事务所派驻的律师调解员和调解助理10余人组成,负责该院立案登记前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和刑事自诉案件的审查、调解工作。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已累计调解涉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1300余件,调解员服务热情、工作高效,“当天来当天调”,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原告刘某某起诉其3名子女遗产继承纠纷一案中,起诉前,被告郑某甲(与刘某某为母女关系)曾多次到刘某某家里吵闹,要求分得父亲遗留房产份额,刘某某不同意,且闭门不见郑某甲,双方矛盾激烈。一日,郑某甲冲入刘某某家中,站在窗台上称如果母亲不给付10万元遗产继承份额她就要跳楼。此举惊动了当地派出所,80多岁的刘某某也被吓得一病不起,后将郑某甲诉至法院。

  该院调解员收案后,了解到刘某某育有两子一女,自丈夫去世后,因遗产继承问题长期与女儿郑某甲关系不和,其长子郑某乙也与妹妹郑某甲关系不睦,彼此间经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随后,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通过释法明理来消除母女之间的嫌隙。经过调解员几番耐心劝导,郑某甲将调解员当成了知心姐姐,经常打电话向调解员哭诉心中的苦闷,不管是不是在工作时间,调解员总是第一时间接听电话,并对其耐心劝导、安抚情绪。经过近10天的调解,母女俩终于和好,哥哥与妹妹也握手言和,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刘某某给付郑某甲2万元房产继承份额结案,并当场执行完毕。案结事了后,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员表示由衷感谢。郑某甲称,是调解员的细心劝导打开了自己多年的心结,让她认识到亲情比金钱更重要。

  下一步,铁西区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律师调解相关工作机制,强化律师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律师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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