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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改革 突出强基导向——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专题部署纪要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严怡娜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1-09-02 10:17

  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是中央继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之后,对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8月2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围绕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郑青强调,全省法院要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改革篇·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会议首先学习了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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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重要意义·

  郑青强调,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构建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直接关系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成色,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的形象、法治的权威。要以系统思维的方式整体把握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授权、制约监督和责任落实三者关系,进一步增强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主动性、紧迫性和责任感,通过改革不断推动司法人员担当尽责、忠诚履责,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主攻方向·

  郑青强调,要找准主攻方向,着力构建司法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明责定责,积极构建主体明确、权责明晰的司法责任链。

  要强化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讲求政治效果,防范政治风险,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司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主体办案责任,处理好审判组织与内设机构的关系,健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健全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确保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到位;强化监管责任,制定院庭长监督管理“四类案件”工作规程,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作用,完善以办案节点为依托的信息化监管机制;强化指导责任,省法院、各中级法院要加强条线指导,以审判质效面对面为抓手,加大对再审、发回重审案件的指导力度。

  二是强化科学考责,积极构建司法责任考评体系。

  要逐步建立起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本内容,加大人民群众综合评价比重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把责任考评延伸到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专项工作中,将考评结果作为人员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追责问责,积极构建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体系。

  要注重区分审判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相统一,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让干警心无旁骛干事创业。

  ·关键环节·

  郑青强调,要把准关键环节,积极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积极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完善民事行政案件级别管辖制度、完善案件管辖权转移和提级审理机制、改革民事行政再审申请程序和标准等4项重要任务,全省法院要上下一体、通力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扎实推进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重点和适用原则。积极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民事诉讼要主动在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规则和电子诉讼规则等方面加大研究力度,力争取得一定成效,行政诉讼要正确引导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要健全完善简案识别机制,优化速裁团队建设,发挥院庭长和业务骨干示范引领作用。

  ·遵循规律·

  郑青要求,要遵循司法规律,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要注意把握改革的系统性、集成性和协同性,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把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建设和“三大”诉讼改革结合起来;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发掘创新经验,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强化理论支撑,省法院已将相关改革纳入第一批“审学研”一体化建设研究项目,全省各级法院要全力配合,确保项目研究完成成果转化;强化科技赋能,推动案件繁简自动甄别和程序分流,以人工智能辅助司法责任落实。

  强基篇·推进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坚持强基导向,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全省法院强化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长谋划、短安排”工作思路,制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意见,开展人民法庭大调研,共梳理各类问题92个,逐项研究解决方案。建立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省法院院领导对15家工作最薄弱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推动问题解决。加大基层法官配备力度,今年用于基层的法官员额占比全省法院法官员额的80%以上。省法院挤出资金3046万元,解决45个基层法院(包括138个人民法庭)安保设施及法庭维修问题。

  郑青强调,要坚持长谋划、短安排,推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要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要牢牢把握法院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党建和业务融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统一。要突出抓好主责主业。注重一审案件的初始质量,完善审判数据分析统计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把审判数据分析研判和审判质效面对面机制延伸到中级、基层法院,加强审判一体化、精细化、闭环管理。要突出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蹲点调研机制,提出解决对策或审判指导性意见;建立健全清单管理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建立健全对口帮扶机制,形成强弱共进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合力推进机制,基层法院要加强自身问题解决,省法院、各中院要加强对策研究。要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持续优化基层法院班子结构,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参与“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着力缓解基层人才紧缺,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警要优先提拔使用。

  围绕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工作,郑青提出4点要求。

  结合各地实际,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各地法院在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中要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综合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现实需要,区分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乡村法庭,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实现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网络化、全覆盖。

  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要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一体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设,将“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延伸到人民法庭,帮助群众实质性化解争议。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促进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的前沿优势作用。要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强化法庭与当地乡镇街道的衔接,强化与综治中心的协同,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积极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妥处涉及种子、粮食和农产品等纠纷案件,依法妥处涉村民自治纠纷案件、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纠纷案件,稳妥处理好乡村家事、相邻权等纠纷案件,发挥好促进乡村振兴作用。

  以人民法庭“三年达标”和“示范庭”活动为抓手,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实现“五化、三提升”。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推动全省人民法庭三年内分三批全部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五化”标准。在实现“五化”达标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审判质效、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法治文化建设、改革创新等7个方面工作,评选出有突出成效的人民法庭作为全省示范人民法庭,推进全省人民法庭实现支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三个服务”功能作用进一步提升,不断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验篇·三家中院交流基层基础建设经验

  座谈会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基层基础建设经验介绍,他们的亮点工作有哪些?请跟记者一起来看看……

  明晰定位优布局

  加强专业化建设

  经验交流单位:沈阳中院

  沈阳中院认真落实省法院部署要求,把准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形势、新需求和新变化,成立专班,完善制度,开展调研,摸清底数,形成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

  亮点工作:以强基导向为引领,强化法庭“人财物”保障。

  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财政等各方面支持,解决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实际困难,康平县人民法院、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等单位人民法庭全面翻新改造、提档升级。坚持将人民法庭作为人才培训基地、成长基地、选拔基地,配齐配强人民法庭审判力量。推进“智慧法院”与法庭建设深度融合,大部分人民法庭开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庭审等功能,并对行动不便当事人,继续提供“上门立案”“假日法庭”“巡回审判”“田间调解”等便民服务。

  亮点工作:以服务大局为切入点,优化法庭布局和功能定位。

  自觉将人民法庭工作融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探索构建以乡镇中心法庭、专业法庭为主,社区法庭、巡回审判点为辅的人民法庭新布局。健全常态化服务机制,为辖区企业运营提供法律风险预警和协同化解策略。部分法庭开通民营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开展法律帮扶指导,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的企业建立会商机制,设立综合法治服务站,切实为基层共治赋能、为乡村振兴增效。

  亮点工作:以执法办案为根本,深化法庭专业化建设。

  将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出台改革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组织骨干法官研究制定“四类案件”审判程序指引,促进统一裁判标准。指导基层法院结合辖区实际,分别设立专业化审判庭,并将部分类型化案件统一分配审理。今年1—7月,沈阳地区法院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1522件,法官人均结案157.8件。

  服务乡村振兴

  推进基层治理

  经验交流单位:大连中院

  今年以来,大连两级法院坚持强基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亮点工作:聚焦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夯牢主责主业。

  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12件,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263件,妥善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和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等52件,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依法严惩涉农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判处罪犯19人,妥善办理涉农环境污染责任纠纷9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1件,推进乡村宜居宜业;执结涉农民工案件944件2403万元,妥善审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45件,确保农民富裕富足。

  亮点工作:聚焦推进基层治理,持续强化矛盾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工作方案,健全多元解纷体系。与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联合签署《备忘录》,与大连国际仲裁院推进商事有偿调解实质化运行,在社区、村屯设立311个诉调对接工作站,共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4840件。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屯(社区)活动73次,加强法治宣传,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亮点工作:聚焦群众多元需求,持续完善便民机制。

  推动诉讼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立案率达71.69%,推进网络庭审常态化,累计线上开庭5100余件,实行“不退费不结案”管理,完成网上退费3884笔4149.22万元,减轻当事人诉累。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设立联系法官一体机,开通“联系法官”板块、“网上阅卷”功能。推进判后答疑,设置答疑专区,设立视频答疑室,积极探索在线答疑。

  “双向”施策

  精细管理

  经验交流单位:锦州中院

  锦州中院始终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从抓好“四个同步”入手,实现审判质效和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亮点工作:坚持质量效率同步抓。

  把派出法庭审判质效管理指标的动态变化作为重点监控内容,抓住审判流程重要节点,实行审限预警、延长审限报批、落后单位重点督办机制;加大案件评查力度,跟进解决问题。狠抓庭审直播率、裁判文书上网率和有效公开率,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

  亮点工作:坚持调判服务同步抓。

  发挥人民法庭地缘优势,先后总结推广“六步调解法”“十八字调解法”等一批接地气、实在管用的解纷方式促进基层治理。着眼于基层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完善便民设施、设立诉讼服务站,借助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等信息技术平台不断提升司法便民服务水平。

  亮点工作:坚持软件硬件同步抓。

  持续加大对派出法庭的建设投入,不断完善硬件设施。目前,锦州地区23个法庭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或办公楼,并已全部建成数字化法庭。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通过以老代新、集中培训、研讨交流,不断提高派出法庭干警素质,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亮点工作:坚持机关基层同步抓。

  锦州两级法院班子成员普遍与派出法庭建立工作联系点,广泛开展实地调研,透过基层的问题反思两级法院党组工作指导上存在的偏差,不断改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指导方式,实现机关基层同频共振、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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