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一起案件中,当事群众从不愿交流、不信任到主动反映问题,再到接受判决……辽河中级人民法院真正把群众当亲人,倾情付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终理顺心气、化解怨气。
家住盘锦市二界沟镇的李某认为他承包鱼塘的水被石油污染,使养殖的鱼虾无法卖出,随即将某石油公司诉至法院。但由于无法证明鱼塘污染是由某石油公司造成的,使得其在一审、二审、再审中均被驳回诉讼请求。
近日,辽河中院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院领导参与其中,尽责地化解矛盾,立案庭法官更是多次前往李某家中,尽最大努力进行快速妥善处理。大家决定从源头开始疏导,通过为李某释法析理,耐心细致地为其解释这个案子已经通过一审、二审及再审法律程序,所有的途径已经完结,一步步地引导他,使他理解法院在各个程序中均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理得当。另一方面,考虑到李某夫妇身患重病经济困难,如何让他得到经济上的救助是一个现实问题。辽河中院法官不断走访,积极与二界沟镇政府沟通,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救助,在连日的奔波努力下,筹措到5万元的救助金并交给李某,收到救助金的李某被法官为其所做的工作所感动,表示接受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