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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法院助力“盘活”企业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王小会 驻盘锦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1-07-27 10:02

  本报讯 近日,盘山县人民法院在一起财产保全的案件中,采取灵活手段,依法将保全标的物账户冻结变更为不动产查封。在为申请保全人实现债权提供保障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保全行为对被保全人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体现了善意执行保障经济发展的大局理念。

  在盘山某食品公司与盘锦某燃气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盘山县法院依法冻结了被保全人盘锦某燃气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冻结金额达400余万元。一周后,被保全人盘锦某燃气公司向法院提交变更保全标的物的申请,反映被冻结款项为采购燃气款,天然气能否及时采购影响近10万用户的正常生活。盘锦某燃气公司提交该申请的同时,又提供两套已经备案的价值超1000万元的两处不动产作为反担保。经审查,盘锦某燃气公司的申请以及提供的反担保符合法律规定,近日,盘山县法院解冻了盘锦某燃气公司的账户存款,同时查封盘锦某燃气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两处房产,既保证了民营企业正常发展经营,又保障了社会民生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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