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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驻省工商联法律服务站为民营企业家授课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1-07-15 10:06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受省工商业联合会邀请,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驻省工商联法律服务站指派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钰、综合组组长李晓智来到全省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雷锋学院,为全省青年企业家代表、部分省直各商会会员企业负责人代表授课。这是自法律服务站揭牌以来,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开展的首次活动。

  王钰以“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题,围绕省法院牵头制定的《关于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经济类犯罪办案指引(试行)》及《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内容,介绍了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中如何加强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人身及财产的保护,并结合具体案例,讲述了部分涉企罪名的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边界。

  李晓智以“刑法对产权的保护是最高等级的保护——当前对恒产者平等保护的刑事司法使命”为题,从刑事司法的性质、刑事政策是刑法不可逾越的鸿沟——刑事法官如何准确规范地司法、当前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刑事司法政策贯彻、对10种具体犯罪的理解适用等4方面指出“使恒产者有恒心”,确保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当前刑事司法的历史使命。

  授课得到了现场企业家们的高度认可,一致表示对企业经营中的风险有了更深、更新的认识,同时也感受到我省法院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鲜明态度。

  省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授课既是面向企业经营者的一次法治宣传,更是针对性很强的一次法律服务。下一步,法律服务站将继续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司法理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司法服务,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紧紧围绕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评估机制要求,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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