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柳暗花明,绝处逢生,感谢法库县法院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凡事追求极致的工作态度。”破产管理人感谢信中的一席话,道不尽他们的感激之情。
记者日前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法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和法库县人民法院的推动下,辽宁大窑嘉宾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窑饮品)决定在此投资建厂。去年12月,大窑饮品通过网络竞拍获得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可在办理过户的过程中发现,因案涉土地曾被抵押,抵押权人因其债权清偿比例过低,在拍卖成交后拒不配合破产管理人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导致土地和厂房迟迟无法完成过户。
土地不过户便无法动工建设,在与破产管理人及时沟通后,法库县法院快速展开行动,该院院长陈林进行督导,与抵押权人所属辖区的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并联络各方,沟通多家单位就解除抵押登记事宜进行专题会商。
“依法审判是法院的职责,不能机械办案,不能因为办一个案子毁掉一个投资项目,更不能挫伤外地企业投资的积极性。”陈林告诉记者,抵押权人始终过不去心里那道“坎”,不愿配合解除抵押……随后,法库县法院经认真论证,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了强制解除抵押登记和过户的相关法律文书,此次法院依职权解除抵押登记在省内尚属首例,使得企业最终顺利办理土地、房产的产权转移手续。法库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主动担当作为,营造了投资顺心、服务贴心、创业安心、发展放心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