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敲响环境资源行政审判第一槌,顺利打通自集中管辖以来,丹东、本溪、抚顺三地涉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审判通道。丹东中院当日开庭审理的该行政诉讼案件与环资庭审理的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案件系关联案件。丹东中院环资庭以专业化水平,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和壁垒,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以实际行动守护辽东地区的绿水青山。
该行政案件行政相对人曾因某水泥公司排放粉尘造成其财产损害而提起民事诉讼。该当事人就同一事件起诉某行政部门不履行相关职责,进而引发本案行政诉讼。本案开庭前,合议庭成员克服行政审判经验不足的困难,密切配合制定庭审提纲。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诉辩意见。最终,圆满地完成了环资庭实行集中管辖之后第一件行政一审案件的庭审活动,充分发挥了丹东中院环境资源“三审合一”的审判优势。
下一步,环境资源审判庭将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完善与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保护好辽东山地丘陵生态屏障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