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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铁西法院刑事速裁跑出公平正义“加速度”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1-06-01 12:34

  “被告人姜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5月7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鄢茫对集中开庭审理的4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当庭宣判。这4起案件从立案到审判仅用了3个工作日,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跑出公平正义“加速度”。这也是铁西区法院刑事速裁团队办理刑事速裁案件的一个缩影。

  快审简案

  平均用时4.9天

  “今年1月份,在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和大力支持下,刑事审判庭结合不同种类刑事案件的难易程度,实施繁简分流,专门组建了刑事速裁团队,大力探索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适用。”鄢茫告诉记者,4个多月来,刑事速裁团队共审结了包括危险驾驶、诈骗、贩卖毒品、非法经营等案由的刑事速裁案件共计32起,占同期结案数量的18.5%,当庭宣判率100%,平均用时4.9天。

  5月8日,鞍山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办理刑事速裁案件的通知》,将犯罪地为市区城区符合适用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指定由铁西区法院管辖。

  为了充分体现出刑事速裁案件的“加速度”,铁西区法院刑事速裁团队对外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看守所等单位的沟通,对内强化与立案庭、办公室、法警队等部门的联系,内部实现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速录员之间的高度协调,探索出了一条集中立案、集中送达、庭前核对当事人身份、集中开庭审理、当庭宣判、集中执行的集约化路径,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保障权利

  提速不减质

  “提速不减质,简化流程不减权利。”采访时,鄢茫多次强调这是刑事速裁案件的基本要求,“刑事速裁案件在简化诉讼流程、缩短诉讼周期的同时,也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法定权利。”

  据了解,铁西区法院在立案受理后、送达起诉书时,第一时间向被告人释明刑事速裁程序相关法律规定,并询问其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保障其自愿选择的权利。与此同时,主动联系辩护人进行庭前阅卷、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为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在详细询问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的意见,仔细核实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充分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决。在当庭宣判后,及时询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判决的意见,并针对他们的疑问,做好释法析理和判后答疑工作。

  大胆实践

  裁判文书简化

  为贯彻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新办案模式,适应刑事速裁程序的提速快捷,铁西区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大胆实践裁判文书简化,推广适用表格式裁判文书。

  “表格式裁判文书不再按照传统的裁判方式详列各个部分,而是以表格的形式通过高度概括列举公诉机关、被告人基本情况、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情况、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判决理由、法律依据、判决结果、权利告知等刑事判决的基本要素,内容精炼、重点突出、一目了然。”鄢茫表示,表格式裁判文书可以使被告人更直观地把握案件裁判情况,有效整合司法资源,为案件的高质宣判按下快捷键。

  目前,铁西区法院表格式裁判文书的推行,将速裁程序在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的作用最大化,使速裁案件在“当庭宣判”的基础上,实现“当日送达”,让简单的刑事案件得到更加快速地办结,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为判决的成功作出提质增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成为助力被告人服判息诉的一剂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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