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快推广家事审判经验,5月2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妇联联合召开大连两级法院家事审判经验推广会。这是大连中院在深入推广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大连中院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会上,西岗区法院、庄河市人民法院分别介绍了家事审判工作经验。大连市妇联副主席田久红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与法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大连两级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试点法院,担负着探索改革方向、总结改革经验的重要职责。要切实转变审判理念,改变以往证据叠加对抗的事实认定方式和裁判理由,更加注重维系感情纽带,保障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家事纠纷化解,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建立家事案件案后跟踪回访制度、家庭暴力整体防治网络等。要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发挥调解功能的重要作用,通过聘请特邀家事调解员等方式实现家事审判的专业化,协调处理调解和审判的关系,不断摸索总结家事审判工作经验。要认真总结梳理家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探索符合审判特点的诉讼机制,通过家事审判改革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将家事审判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据悉,下一步,大连两级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努力构建既符合最高院工作要求,又具有市域特色的家事审判工作模式,共同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