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司法确认的模式真是高效便民!”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告代理人刘娇为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速裁团队高效办案点赞。
据了解,该案的原告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后,被告却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原告到法院起诉要求给付逾期交房违约金,40余件大批量同类型案件“流入”该院。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速裁团队法官盛雯在了解相关案情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后,建议该40余件案件的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并将司法确认案件便民、省时、快捷的效果告知双方。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案卷材料转给了人民调解员,并定于4月中旬组织双方当事人到院进行司法确认,盛雯当场对调解协议及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现场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并告知原告该裁定书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拿到裁定书后喜笑颜开……
此次司法确认为数十位当事人节省诉讼费近20万元,切实做到了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司法为民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