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皇姑区:一案涉及三地 线上化解纠纷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刘施施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1-04-22 11:07

  本报讯 近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宁收到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当事人刘某平为李宁克服困难、心系群众、担当负责的司法作风点赞。该案的高效办理是皇姑区法院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典型案例。

  据悉,在原告刘某平与被告李某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刘某平与被告李某华通过微信相识,2017年9月,被告以投资项目为由向原告借款,原告分3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汇款共计7800元。汇款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拒绝还款,并将原告微信拉入黑名单。

  原告刘某平在山东居住,通过邮寄诉讼材料的方式在皇姑区法院立案,李宁开展送达工作时发现,原告提供的被告送达地址并非实际居住地,联系不到被告,案件无法推进。在原告无法提供被告详细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如何查找被告就成了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亟须解决的难题。

  李宁仔细翻阅卷宗,不错过任何一个线索,其间,一个银行账号进入他的视线,李宁立即到银行查询被告开户时存留的身份信息及联系电话,值得庆幸的是,查到了相关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李宁拨打被告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案件进展再次受阻……虽然本案的涉案金额并不大,但群众利益无小事,李宁不愿放弃这一来之不易的线索,坚持不懈每日拨打被告电话,终于在几天后,成功与被告取得了联系。因原、被告均不在沈阳居住,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李宁通过线上“群聊天”模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在李宁的耐心劝说下,被告最终同意返还欠款并即时履行。在原、被告化解纠纷后,原告通过微信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案件至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