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丁宇翔等198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其中我省有7人获此荣誉。本期介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陈铁强、刘微。
个人简介
陈铁强,男,1975年出生。2008年调入大连海事法院工作,现任长海法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曾荣获首届“辽宁法官十杰”“辽宁省政法系统办案服务质量标兵”“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年初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在大连海事法院有这样一名法官:他秉公执法、办案神速,他善于调解、融情于法,他主动担当、胸怀大局。他就是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副庭长陈铁强。
重数量更重质量
同事们常说陈铁强办案数量多,当事人常说陈法官办案速度快,“多”和“快”这两个字体现了他身为人民法官的高度责任感,凝聚了他的辛劳和汗水。由于开庭任务繁重,陈铁强养成了熬夜工作的习惯。白天上班时间他安排开庭、组织当事人调解,晚上下班后他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写法律文书,加班工作到深夜已成常态。
陈铁强注重办案数量,更注重办案质量,他办理的3000余件案件无一件引发信访。庭前的调解疏导、庭中的明辨是非、庭后的释法析理,无不彰显他扎实的法律功底、敏锐的洞察能力、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
贴近群众接地气
定分止争、促进和谐是陈铁强不懈追求的审判目标。派出法庭涉船员劳务、人身侵权案件量多,看似诉讼标的低,却件件贴近群众、事关民生。
审理案件时,陈铁强始终秉持为民、利民、便民理念,把法律条文的刚性属性通过他的人格魅力予以再次演绎,接地气、贴近群众,让人民群众通过他的一言一行感受到司法温度。
多年来,他的调撤率始终保持在40%左右,妥善处理了大量涉民生案件,获得案件当事人的普遍赞誉。
履职担当“传帮带”
多年来,陈铁强一直强化履职担当,做好对年轻法官的“传帮带”。作为长海法庭负责人,他坚持以身作则、敢于担当,主动承担并化解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作为兄长,陈铁强把海事审判经验和办案技巧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大家,特别是做好对年轻法官的“传帮带”,他还引导年轻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养成善于与当事人打交道、善于倾听、善于疏导当事人负面情绪的工作习惯。经过他培养、传授经验,年轻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成长快速,成为长海法庭的生力军。
陈铁强常对年轻法官讲,再复杂的案件也可以抽丝剥茧,将问题转化为一定的事实争点、法律争点,并运用法学方法予以解决。同时,办案要考量到裁判效果,不能停留在问题层面,办案需要智慧,从社会角度处理案件才是法官的视野。
记者手记:
博学切问,所以广知;高行微言,所以修身;任材使能,所以济物;恭俭谦约,所以自守;深计远虑,所以不穷。陈铁强告诉记者,这是他在20余年的审判工作中,一直放在心里并将继续坚守的人生信条。一路走来,他华发早生;注目脚下,他无怨无悔;放眼未来,他壮志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