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给了我一次改正的机会,从今往后,我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敬畏法律的人,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被执行人王某某含着泪向法院执行人员表示感谢。
1月26日,一起较为常见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件进行到执行阶段。在翻阅过案卷之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拨通了被执行人王某某的电话要求其履行义务,王某某却笃定地表示,钱已经还了,并将还钱的微信截图传了过来。经与申请执行人核实,申请人表示王某某提供的图片不实,但王某某却一口咬定已经还款。
于是执行人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多次传唤他到院核实转账记录,王某某谎称在外地,并使用不当语言针对办案人员……随后,执行人员突破传统查询手段,向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函件,对二人的微信账户是否存在交易进行核实。同时,执行人员走访了王某某所在单位,并冻结了其工资卡。王某某在得知账户冻结后,主动来到法院要求解冻,恰逢此时,此前向腾讯公司发出的函件得到正式回复,经比对,王某某2020年12月27日当天确实转出数额相同的款项,但接收方并非申请执行人的微信号,同时该微信号又马上把此款项转回到了王某某的微信号里。
在真凭实据面前,被执行人王某某仍百般狡辩。执行人员开始与之谈心,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角度进行启发教育和释法说理,最终王某某讲述了自己“赔钱心有不甘”的内心活动并承认自己伪造了还款截图,转款的“申请执行人”的账号为自己的另一个微信号冒充的。
妨碍执行、辱骂办案人员终究要受到惩处,法库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王某某罚款5000元,但考虑到王某某认错态度较好,亲手写下了检讨书,检讨、反思行为过错,家人也到场表示将严加管教,未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事后,王某某表示,那1个小时的感化教育就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和社会课,将受益终身。
法库县法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办案过程之中,注重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意在延伸司法职能,以公正司法树立行为规则,以温情司法感化当事人,切实发挥司法在规范、指引、评价、引领社会价值中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