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一封特殊的来信悄然摆在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吴廷飞的案头。信中写道:“尊敬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吴院长及姜会军法官,你们辛苦了……在此表达我们对法院和法官不徇私情、公正廉明、认真负责、依法办事的工作精神与工作态度衷心的感谢与崇高的敬意……”这封信来自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沈阳市某医疗企业,表达了该企业感谢法院保障了其合法权益的诚挚谢意。
据悉,此前,该企业承租了某置业公司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租期10年。自2018年起,因消防、供暖等问题未解决,企业未再支付房租。故此,某置业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医疗企业支付拖欠的房租及相关违约金,医疗企业不服,上诉至沈阳中院。
沈阳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姜会军通过庭审调查并会同合议庭认真研究案情,认为简单解除合同后,置业公司将承担房屋空置的经济风险,该医疗企业也将面临搬迁等诸多问题,必将给这个小微企业带来沉重的经济包袱。因此,姜会军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案件事实、法律规定、经济时间成本等多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继续履行、租金支付金额及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实现共赢。
正如医疗企业在信中所盛赞“将国家赋予的权力和义务认真地贯彻落实到为人民办实事上”,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沈阳中院秉持“司法为民优环境、公平公正助发展”初心与目标,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沈阳中院主动回应企业呼声和关切,集中优势力量,打通症结堵点,全力做好惠企、稳企、助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