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把营商环境建设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海城法院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出实招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1-01-21 12:08

  日前,记者从海城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20年11月以来,海城市法院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部署下,对照《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80条》,结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双激励”指标,坚持把营商环境建设贯穿“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达到“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的要求。

41

诉讼服务中心贴心服务企业群众

  用“立案”打造司法服务名片

  据介绍,海城市法院积极打造“厅网线”为一体的立体化诉讼服务中心,在不断加强和完善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功能的同时,大力推进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移动微法院等诉讼服务平台的高效运行,建立健全了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全程业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还设立“送达站”,集中破解送达难题,促进法官从大量的辅助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精力专注于庭审和裁判,为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创造条件。

  深入推进“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重点在诉非分流、调裁分流、繁简分流、速裁快审等机制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诉前化解、诉讼调解、速裁快审案件的分流比例,巩固和强化多数法官办理少数疑难复杂案件、少数法官解决多数简单案件的工作格局。

  去年11月以来,海城市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的商场主体接待区共接待各类诉求的经济主体235人次,预约立案5件、网上立案3件、跨域立案10件。通过集约送达涉经济主体纠纷案件249件,通过诉前调解化解涉经济主体纠纷106件,通过速裁快审涉经济主体纠纷案件150件。

  用“审判”推动司法公信力提升

  海城市法院围绕建设“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秉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司法理念,把“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去年11月以来,法官们共走访企业30余家,为企业提出建议意见20余条,和谐处理合同纠纷案件3534件。

  同时,以审判攻坚为重点,重拳打击黑恶势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明显,审理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深化落实“打财断血”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强制执行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力度。截至目前,已执行到位金额达到1.1亿元。

  依据《海城市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管理规定》,海城市法院落实涉诉信访梯次化解工作机制,强化了院长接待制度,积极开展减存控增攻坚行动,去年11月以来,共化解涉诉信访案件8件,较好地完成了省法院确定的化解任务。

  用“执行”巩固司法建设成果

  海城市法院还开辟涉市场主体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抓牢抓实抓细工作流程节点,实现各流程环节有机衔接、有效对接,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效能。去年11月以来,执结涉市场经济主体案件840件,其中快执案件55件,平均执行用时69天。达到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件件都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们理性执行,合理选择执行财产,灵活采取查扣措施。被执行主体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选择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对确需采取保全措施的,为企业预留必要的往来账户或关键设备材料;对能“活封”的经济主体财产尽量不“死封”,或者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换封。去年11月以来,海城市法院采取“放水养鱼”的查封和执行方式给165家经济主体重新注入活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海城市法院将继续对标对表《鞍山法院加强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正面清单”》,保持优势、补足短板,进一步缩短纠纷解决耗时,着力提升司法透明度,同时,进一步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以信息化、智能化助力审判质效提高,以实际行动助力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设。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