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启用,为了推进记录报告平台填报录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日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召开会议,详细解读“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的操作规定,对大连中院落实“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填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军,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苏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个规定”指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对司法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从制度上划出了红线,从源头上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作出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