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3日,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海涛向大会报告了工作,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回顾了抚顺法院2020年工作情况,提出了2021年工作安排。报告指出,2020年,抚顺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报告强调,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全市两级法院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上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推动新时代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五个抚顺”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报告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着眼建设过硬队伍,在政治业务素质能力上实现新提升;要着眼服务保障大局,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展现新作为;要着眼司法为民要求,在加强诉讼服务上创造新亮点;要着眼提升审判质效,在提高司法公信力上实现新进步;要着眼事业科学发展,在自觉接受监督上拓展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