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0年9月,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对辽阳地区两级法院执行局进行对下指导时强调:“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事项委托用时过长,已经严重拖了辽阳地区该项指标的后腿,太子河区法院要有全省‘一盘棋’的思想认识高度,必须迎头赶上。”
据了解,太子河区法院执行立案较往年显著增多,案多人少进一步突显,造成执行事项委托办案用时较长,在本地区数据靠后。随后,太子河区法院立即对执行局工作进行了调整,抽调人员、配备办公用品组建执行事务中心,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事项委托。截至目前,太子河区法院事项委托受托129件,执行事项平均用时从2.67天缩短至1.98天,事项委托办结率100%,办结用时及满意度有了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