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锦州两级法院迅速成立了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由主要领导主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把整治方案分解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审慎审理企业破产、重组、清算案件,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企改革发展。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着眼辽西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所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庭专业化建设,依法保障锦州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一手抓好民商事审判,一手抓司法作风的不断改进,以公正司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