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涛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今年以来,抚顺市两级法院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坚持立足审判职能,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必须立足审判工作职能的发挥。围绕“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建设目标,抚顺法院着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实施、监督、保障四大体系,充分发挥民事、行政等审判职能,扎实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为抚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必须精准对接企业、群众司法需求。抚顺法院上半年开展了“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专项行动,依法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利,确保了经济市场的安全稳定。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服务“六保”任务,6月份以来,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大走访大调研”活动。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必须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抚顺法院深入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网上登记立案,网上庭审,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财产保全和执行查控,实现“指尖”立案、“云端”办案、“智慧”执行,全面开启跨区域诉讼的“绿色通道”,组建速裁团队,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截至目前,网上立案744件、跨域立案199件;开展云庭审415场;网上执行查控6524件次,网上拍卖839件次。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必须合理构建工作协调机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抚顺中院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与政府部门切实加强信息沟通、会商研究、协调联动,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工商联签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推进便民利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建协议书,切实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上有新的探索,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