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妍 大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智慧法院”建设方兴未艾,打破了新时期制约人民法院发展的桎梏,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法院转变“重建设、轻应用”思维,在推进应用上也成效显著。
“智慧法院”建设从设计到建设,从建设到应用,各级法院的角色不尽相同,上级法院设计,下级法院应用,是基本固定的模式。但司法需求各异,用户对象不同,造成设计与应用脱节的现象并不少见,这也是“重建设、轻应用”思维形成的客观原因之一。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统筹规划和原则指导的顶层设计之下,将具体项目下放下级法院设计、建设,在转变思维和模式上迈出了“一大步”。同样,下级法院也要转变思维,不再局限于“应用者”,或者主动争取,参与到前期设计之中,或者在深度应用中及时发现问题,主动反馈,推动改进。可以说,两者对实现“智慧法院”建设目标发挥同样重要的作用。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智慧法院”建设是顺应新时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回应人民司法需求、实现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大连海事法院在转变“重建设、轻应用”思维的同时,转变“只应用、不设计”的思维,根据个性化特点,敢于创新和改造,全面提升自身“智慧法院”建设水平,最大限度发挥“智慧法院”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