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王某同意一次性偿付拖欠孙某的工资款1.2万元。后因王某未履行义务,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王某仍以无钱为由拒绝履行义务。鉴于此,执行法官及时冻结了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获知此情况后,王某于账户被查封的当天就主动联系了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并约孙某到法院以现金方式向孙某支付了1.2万元工资款,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