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法官,我们终于可以拿到工资了。”近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日内执结5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喀左县法院执行法官讨论案情
在申请执行人赵某、刘某、王某、吴某、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5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中,经喀左县法院主持调解,今年3月,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承诺于15日内分别给付申请执行人赵某、刘某、王某、吴某、张某5位申请执行人合计30000余元工资款。然而被执行人李某逾期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拒绝给付5位申请执行人工资款。4月,赵某,刘某、王某、吴某、张某5位申请执行人分别向喀左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给付各自的工资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了总对总网络查控,冻结并扣划其银行存款2000余元。随后,执行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李某,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李某表示没钱履行。经查,被执行人李某确无履行能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此时,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另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李某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首先执结,执行到位28000余元用以履行其与赵某、刘某、王某、吴某、张某的5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同时对李某进行了法律释明,被执行人李某对此表示同意,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