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普及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府广场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王武范带队到活动现场指导普法工作。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鹏,副院长陈青以及法院干警近30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过往群众进行民法典宣传,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中,沈阳中院各民事审判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清算与破产庭、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的干警热心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结合“见义勇为受伤、抢座霸座、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侵权赔偿”等社会热点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答了民法典中的新增条文。
活动期间,沈阳中院联合沈阳市教育局为沈阳市北一经街小学的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结合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用,通过现场讲解《你可以说“不可以”》儿童公益绘本,提升同学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