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昨日,记者从朝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顺利执结了一起老年人同居关系财产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某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析理下,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主动履行了义务。
据悉,2018年,张某某离开了鞠某某,双方结束了五年的同居生活。因双方共同财产存在争议,鞠某某将张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某给付鞠某某4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庞波依法向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张某某仍不以为然,庞波遂对其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并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多次做张某某的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最终在法官的多次努力下,张某某主动将案件款送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