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本着“全国执行一盘棋”的思想,全力协助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实施执行强制措施,在24小时内,联动执结一起涉案700余万元的案件。
2009年2月4日,沈阳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某重工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购买泵车、搅拌车等机器设备。后因沈阳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违约,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某重工公司依法提起诉讼,长沙县法院判决被告沈阳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7221049元。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某重工公司申请立案执行,而被执行人沈阳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一直以经营困难为由,拖延支付赔偿款。经调查,该公司名下有7辆正常营运车辆……因被执行人车辆位于沈阳,为确保扣押措施顺利进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致函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省法院指示由和平区法院给予协助。
和平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冶立即与长沙县法院沟通了解具体案情,锁定被执行车辆停放的具体地点,随后召开执行处置会议,与兄弟法院执行干警探讨现场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处置预案,商议协助执行事宜。该院执行局抽调人员全力配合此次执行行动。
日前,张冶带领20余名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车辆停放现场。到达执行现场后,两地法院的执行干警迅速布控,依法履行法律程序,查封扣押车辆、强行开锁、护送车辆,法警对执行现场进行内外警戒,确保周边道路交通顺畅,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冲击、干扰警戒区内执行活动,执行过程全程进行摄像、拍照,所有执行干警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密切协同,确保了此次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两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24小时内,被执行人的7辆车辆被全部扣押,该起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