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吕法官,退款已经收到,谢谢您,网上退费真是便捷啊!”当事人邓某拿到诉讼费退款后,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表示感谢。
近日,大连中院建设完成了全市两级法院诉讼费退费系统,仅用时3分钟就将一笔诉讼费款项退到了当事人的账户中,实现了全市两级法院诉讼费秒退。
该案是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邓某向大连中院提起上诉,并缴纳了1334元诉讼费,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按照诉讼费收取规定,大连中院需减半收取诉讼费,也就是需要退还邓某667元已缴纳的诉讼费。
“以前,退诉讼费一直是我们工作中的一大难题,前期需要当事人准备好退费相关材料,还要在没有庭审安排的情况下,与当事人约定收取材料的时间。后期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财务室办理退费,经常是多个业务庭同时在财务室排队退费,当事人也不能及时收到退费款项。”大连中院民五庭副庭长吕风波介绍说。
大连中院依托诉讼费管理系统建设,在“诉讼费一案一账号”的基础上,办案、财务、银行人员联动,“线上退费系统”实现了“快、准、省”诉讼费退费功能。承办法官结案的同时根据结案类型和诉讼费承担义务提交退费申请,退费到账的账户为立案时当事人提供给法院的账户及名称,直接从系统中提取,避免了退费时输错账户的情况。承办法官确认无误后一键“同意”,经审批人核准后,退款申请书提交到财务人员确认的数额无误后一键“支付”,再由银行即时执行支付指令,当事人立刻就会收到退费款项。
大连中院技术处工作人员齐战杰说:“秒退费功能的开通使用,使当事人无需到法院提供退费申请材料,结案的同时就会启动退费流程,钱款自动到账,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网上退费的每个流程有据可查,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大连中院将继续健全诉讼费管理系统功能,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深入推进“网上”立案、“线上”缴费、“主动”退费系统建设,在为当事人提升诉讼服务获得感的同时,提高法院案件的办理效率和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