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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法院:企业人去楼空规避执行 法官明察细访果断查封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刘施施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0-05-13 13:37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一起执行案件中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在细节中探寻线索,及时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

  据了解,该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为沈阳某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和沈阳某仓储有限公司,执行标的额600万元,由于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案件已无法配合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从兑现。

  案件立案后,皇姑区法院执行法官运用线上总对总查控系统、金雕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产产权信息,但所有不动产均已抵押给银行,等待银行接盘处理,即使下达查封措施也等于“一纸空文”,无法追回申请人早已到期的债款。随后,执行法官王可新重新整理卷宗,从细节着手查找线索,此时,某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的字眼引起了法官的注意,虽然该公司无法经营,但设备是否仍处于可控状态?执行法官立即与申请人联系,通过与申请人详细了解,得知设备还在厂区内这一重要信息。近日,在征得上级领导批准并做好防护准备后,王可新执行组前往被执行人厂房所在地。到达厂房时,厂区保安谎称由于疫情影响工厂还未复工复产,也没有厂房设备车间钥匙,无法进入。王可新在表明来意并与其悉心沟通讲解协助执行的重要性后,该保安最终说出实情:被执行人假借疫情影响的名义,其实工厂早已停产,并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打开设备车间大门。

  清点厂区内仅有的4台设备后,王可新了解到,每台设备价值均超过百万元。执行人员立刻对4台设备进行查封,有效遏制了公司财产被恶意转移及处置,避免了申请人利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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