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社

案例七:康某某诉徐某某、刘某某等名誉权、著作权纠纷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整理 | 发布时间: 2019-12-31 13:40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征集、评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十大有影响力案件”活动。全省法院共报送参评案例二十五例,十例案件入选。入选案件或涉及社会焦点及热点问题而受到广泛关注,或充分反映审判工作的新理念和新思路,或在某一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可借鉴意义……对推动法治建议进程产生了积极影响。

  即日起,辽宁长安网将分期刊发入选的十例案件。

案例七:康某某诉徐某某、刘某某等名誉权、著作权纠纷案

  案件梗概:

  1992年7月,徐某某、刘某某对康某某进行采访,并根据其提供的《母亲的责任》稿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编写了电视剧《妈妈》的剧本。

  此后,某电视台根据该剧本进行了拍摄,期间康某某多次要求不要披露孩子系收养一事,但未被剧组采纳,该剧播出后引发康某某家庭矛盾。康某某以侵犯其名誉权、著作权为由将徐某某、刘某某、某电视台等单位诉至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依据中国版权研究会版权鉴定委员会专家意见认定,被告未经允许披露收养情节,在编写《妈妈》剧本时,未经康某某同意,利用其提供的《母亲的责任》稿件侵犯其著作权,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入选理由:

  此案是全国首例因电影电视作品引发的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纠纷。当时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没有侵犯隐私权的明确规定,审理该案时,主审法官通过邀请全国著名法学专家一起研究案情,经过三年的诉讼过程,最终进行了依法裁决,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康某某的合法权益。该案的司法实践,促使我国民事法律增加了对侵犯隐私权的相关规定,推进了我国民事法律健全、完善进程。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