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赔偿案件,旁听席内,一些特殊的听众列席旁听并不时的认真做记录,他们便是省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机关干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亲自带队,旁听庭审全过程。
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从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对审理过程进行总结,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林志敏等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机关干部一直注视着法庭上发言的各方,紧跟法官思路,详细听取案情。
据悉,省司法厅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精神,扎实推进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要求,通过组织常态化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目前,2019年已经组织280人次参加庭审活动,实现全员参与、常态化旁听庭审活动。
作为今年辽宁"宪法宣传周"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司法厅还邀请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省直单位的相关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庭审活动。这是我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推动我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旁听庭审活动,增强以案释法的法治教育效果。参加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种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切身体会到了司法的严肃、公正,不仅直观、全面地了解了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也有助于增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意识。同时,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风险和不规范的执法问题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参加此次活动,有助于其持续改进工作,把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好、把行政应诉工作开展好。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持续推动全省各级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设,通过旁听庭审加大对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本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庭审旁听促依法行政
——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处处长迟建华、政府法律顾问处处长殷磐石
辽宁法制报:殷处长您好,您能介绍一下省司法厅组织现场旁听庭审活动的重要意义?
殷磐石:这次旁听庭审活动是省司法厅党组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各党和国家机关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的具体举措。同时 ,也是2019年辽宁"宪法宣传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省落实"谁执法谁说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社会治理,法治先行",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亲自带领厅领导班子参加旁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省司法行政机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彰显了省司法厅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坚定决心和政治勇气,为全省行政机关带了个好头。
辽宁法制报:现场观摩庭审有什么作用?
殷磐石:现场观摩庭审与以往的普法学法有着本质的不同,现场参加庭审,直观、形象、生动,身临其境,亲身感受,由原来的书面、纸上学习变成亲身经厉,受触动,受教育。旁听一起行政赔偿案件的全过程,可以从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检视执法人员在自身在执法中,做的怎么样?存在什么问题?今后应当引起注意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免,对照自身行政执法的情况,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更好依法行政。
辽宁法制报:迟处长您好,您参加这次旁听庭审有什么体会和感受?
迟建华:庭审旁听是很好的普法教育方式。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可以让旁听人员通过庭审,了解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更直观、更直接地学习法律,以增强依法行政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听,更多的是寻找"难点"和"关键点";悟,才能寻找到"突破点"。今天的旁听,是为了明天更好地执法。
辽宁法制报:今后落实和推进这项工作的举措和设想?
殷磐石:年底前,省司法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发文件,健立旁听制度,同时,要把各级行政机关开展旁听庭审情况纳入全省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2020年,省司法厅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主要有三项举措:建立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长效机制;每季度组织省直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至少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参加旁听范围要省直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部委厅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旁听庭审,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