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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捐资5万元推动桦树甸子村“法治小康”建设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9-10-23 08:46

为群众“疏肝理气” 为基层“活血化瘀”

省司法厅捐资5万元推动桦树甸子村“法治小康”建设

  本报讯 10月20日,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带领厅直属机关党委和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厅公共法律服务处的有关负责人,来到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桦树甸子村指导驻村扶贫工作,并参加该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启动仪式,代表省司法厅捐款5万元支持“法治小康”建设。

  据悉,桦树甸子村法治广场依托于该村综合文化广场项目,进一步突出了“法治”特色,旨在倡导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文化,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打造法治化的发展环境、村居环境,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特点,用法治文化为人民群众“疏肝理气”、为基层社会“活血化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提供法治支撑。

  林志敏一行参观了该村的五味子、人参干燥基地,鼓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坚持“企业+农户”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壮大村集体经济,打造自主品牌,带领全村群众齐心协力奔小康。

  在桦树甸子村村部,林志敏详细了解了该村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和村两委建设情况,并与镇村干部、桓仁县司法局领导,以及省司法厅驻村工作队展开座谈。

  座谈会上,林志敏要求,要扎扎实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真正把整改落实贯穿于主题教育的始终。县、乡司法行政机关要帮助该村做有成效的实事,主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行动、一次律师进村解难题行动;“法治小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要结合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责,通过精细化的服务、个性化的疏导,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制定好长远发展规划,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夯实脱贫攻坚战的产业基石,激活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机能,提高村两委解决自身问题、带领群众共同奔小康的能力。要加强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提升党组织和党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桦树甸子村委会主任李光辉向林志敏一行介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重点汇报了落实“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情况,并对省司法厅的长期支持和驻村工作队的无私奉献表示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