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开原市司法局新城司法所建立了街、社区(村)、委(组)三级调解组织,不断完善和扩大“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该所还将社区矫正人员分成严管、普管、宽管类型,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再次细分为严管、普管、宽管类型,形成“三段九级”矫正教育新方式。多年来,新城司法所监管的社矫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名片】
开原市司法局新城司法所辖区有常住人口16.8万人,流动人口10.2万人。该所现有专职工作人员4人,有一个涵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综合服务、人民调解、律师服务、社区矫正6项业务职能的公共法律服务站,有22个公共法律服务室。
多年来,新城司法所被铁岭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司法所”“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等,被省司法厅评为“辽宁省人民调解促和谐保稳定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先进集体等。今年年初,该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
社矫
“三段九级”开辟新模式
记者采访当天,开原市司法局新城司法所所长刘春梅正坐在办公桌前查看铁岭市司法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平台。“我每天上班后、下班前必做的就是登录这个平台,了解社矫人员是否有越界及关机等情况,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刘春梅对记者说。
该所辖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122人,工作人员将这些人员按涉罪等级分成严管、普管、宽管三段类型,针对三段类型不同的矫正对象,再次细分为严管、普管、宽管类型,这122人就被划分为“三段九级”,管理起来有重点、有层次,便于针对不同人员特点为其私人定制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人员李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李某思想觉悟相对较高,我们将他列为三段九级中的宽管类型中的宽管级别。”刘春梅说。
据了解,李某在开原市经营了一家公司,自2017年开始,已连续两年以公司的名义自费购买生活必需品捐赠给部分困难家庭。“我彻底悔过自新了,感谢新城司法所,感谢刘春梅所长……”已于今年4月中旬服刑期满的李某,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去年1月新来的社区矫正人员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高某起初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不以为然,认为罚款交了,已经受到相关部门处理,没有必要到司法所报到,高某不认罪,而且性格倔强,我们将他划为属于严管类型中的严管级别。”刘春梅说。
刘春梅介绍,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高某的这种情况,立刻制定矫正方案,主动对其家访,为其讲解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常识及时事政治等,并与监护人进行沟通,共同对高某进行思想教育。现在高某服刑意识好,自觉遵守规定、服从监管、按时报到,积极接受教育学习及参加公益劳动,希望自己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司法所已经将他划为宽管中宽管级别。
调解
百姓的小事是我们的大事
“老百姓的事无小事,要把老百姓的小事当做我们的大事来办,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刘春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6年1月,两个广场舞队同时在开原站前广场跳舞,由于场地有限,两个舞队队长孙某和张某带领各自的队员因“争地盘”起了争执,双方互不相让。有居民拨打110报警,民警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决定联系新城街道调委会,共同对双方进行劝解和开导。
刘春梅牵头对纠纷进行调解。原来,孙某和张某之前在同一个舞队,都想当队长,选举无果后,两人各自组成舞蹈队,都在站前广场跳舞,因争场地发生了冲突。调委会工作人员反复做孙某和张某的思想工作,经过几次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双方带队错时跳舞。
“我们在处理问题上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很多纠纷就能得以化解。”刘春梅对记者说。
2017年9月13日,刘春梅调解了一件因房屋出租而引起的纠纷,房主王某将一处住宅租给李某,约定租金一年一交,双方一直相安无事。2017年下半年,李某拖欠房租已达半年。王某多次找李某索要,李某以各种借口推托,2017年9月初,王某打电话给李某时,发现电话无法接通了。为此,王某找到司法所,刘春梅辗转联系到了李某。原来,李某是因为王某到她工作单位找其领导反映拖欠房租问题而闹意见,所以拒接其电话,房租也一直拖着不交。
找到了纠纷的缘由,刘春梅就耐心做李某的思想工作。“首先,你拖欠房租是不对的,应该按照出租合同约定执行;其次,王某是因为联系不到你,看到你单位在搬家,怕以后找不到你,才去找你领导了。王某也后悔这么做,而且王某已经是75岁高龄的老人了,跟你父母是同龄人,你也应该多体谅他。”刘春梅从情、理、法多方面对李某耐心劝解,最后,李某意识到自己做得不对,和王某握手言和。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李某将拖欠的房租、水电等费用共4644元一次性交齐,在3日内搬走,不再续租了。”
“我们将以创新务实的工作态度,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职能,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地方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采访最后,刘春梅说。
特写
愿做基层岗位上的螺丝钉——访开原市司法局新城司法所所长刘春梅
刘春梅
“这次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是对全所多年来工作的肯定,我们一定会更加努力,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所的作用。”谈及获得的荣誉,刘春梅如是说。
从2002年开始,刘春梅已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了17个年头。她凭着对司法工作的热爱,为维护辖区平安稳定默默奉献。先后获得“铁岭市先进人民调解员”“辽宁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个人一等奖”“辽宁省优秀司法所所长”等多项荣誉。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用自己的真心、爱心、耐心、责任心去化解好每一件矛盾纠纷,只要群众满意,再苦再累也值得!”在工作中,刘春梅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并付诸于行动。3年来,刘春梅共参与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42件,调解成功139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
“新城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繁重,监管的社矫人员非常多,占开原市社区服刑人员总数的1/3左右,他们克服多种困难,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矫治效果逐年提升。”开原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主任王鹏对记者说。
近年来,在开原市司法局及新城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新城司法所以办公场所建设为契机,狠抓规范化建设,大力完善办公设备和办公环境,实现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的规范化,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信息专网实现了互联互通。自2012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78人,依法解除社区服刑人员256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122人。
“我们将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以及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政府分忧,为百姓排忧解难,为企业保驾护航。”刘春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