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没想到拖欠这么多年的血汗钱,刚立案15天就要了回来,真是太感谢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了!”3月1日,朝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22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农民工的高度赞扬。
该院执行干警告诉记者,此系列案件申请执行人为陈某某等22名农民工,此22人经介绍在被执行人朝阳县瓦房子镇团山子村某锰矿(以下简称锰矿)工作,但被执行人从未支付过劳动报酬,经22名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亦未给付。故此22人向朝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由锰矿支付22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计105530元。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锰矿仍未履行义务,故22名农民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干警告诉记者,法院受理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命令,但锰矿法定代表人拒收。
在此种情况下,朝阳县人民法院立即组织警力,于3月1日4时30分集结出发,6时30分到达锰矿的法定代表人赵某家中,将其强制带至法院,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做赵某家属的思想工作,向其家属阐明利害关系,并表示如不履行将立即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最终,赵某父亲于当日14时30分将全部案件款送至朝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