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1月2日下午,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四楼审判庭的旁听席上坐满了人,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不是庭审,而是站前区法院组织的执行款集中发放大会。
看到法官给开具的转账单,吕大爷一双满是皱纹的手拉着执行局法官,一个劲儿的说着谢谢。
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讲解如何办理取款手续
记者了解到,该起案件是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执行案件。2016年,被执行人(刑事案件被告人)黄某某伙同陈某某通过营口某信息咨询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通过传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投资项目,以承诺定期返利、抽奖等形式吸收公众存款。截至案发前,黄某某、陈某某与109名被害人签订投资合同,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528万元。
该案经站前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决黄某某、陈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此案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站前区法院为了及时实现当事人权益,在涉案车辆的拍卖程序中,没有选择传统的评估拍卖,而是根据今年9月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采取了时间快、成本低的当事人议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并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形式,仅仅用了十五天的时间就实现了执行财产的成功变现,且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拍卖标的物价值。
执行法官为申请执行人办理手续
为确保执行款及时、安全发放,站前区法院高度重视,先期制定了发放方案。在221.38万元的案件扣押款和车辆变现款全部到位后,根据回款总额,按照109名受害人尚未返还金额占比,对每位受害人应发放金额进行计算,且采用转账单的形式发放,并请法院纪检组对发放明细及发放现场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此次执行款的发放只是站前区人民法院执行攻坚战果的一个缩影。据了解,今年以来,站前区法院共新收案件1657件,结案1485件,结案率为88.03%,同比分别上升104%、206%和28.25个百分点。实际执结1307件,执行到位金额6631.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