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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中院8个月执行到位标的5.87亿元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孙德江 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18-09-14 10:18

  辽宁长安网讯 9月7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1—8月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果,并对下一步的执行工作重点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

  锦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言军通报了全市法院1—8月执行工作情况。1—8月全地区新收执行案件7832件,旧存1429件,结案5148件,结案率55.59%,实际结案3877件,实际结案率41.86%,实际到位标的5.87亿元,实际到位率6.61%,失信发布1845人次,限制高消费发布12344人次,拘留366人,拒执移送20人,判决5人。执行干警主动放弃休假、双休日,“5+2”“白加黑”工作模式已成为常态。

  5月25日至27日,锦州市集中开展了以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猎赖”行动。全市法院共出动警力450余人,动用警车80余辆,对有拒执行为的218名“老赖”采取强制措施。其中拘留69人,搜查财产94次,查封扣押车辆9辆,金银首饰、有价证券凭证及其他财物若干,迫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377.84万元,执行完毕结案80件,部分履行62件。同时,通过财产抵押等方式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承诺给付870.46万元,对有财产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予以罚款1.3万元。8月31日,全市法院再次展开“猎赖”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出动警力540余人,动用警车95辆,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278人次。其中拘传92人,拘留49人,强制搜查12次,罚款1万元,扣押车辆2辆,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给付金额合计1316.04万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承诺给付金额合计2313.69万元。此次行动共计82案执行完毕,83案执行终结。

  下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期、攻坚期,锦州中院党组要求各基层法院、法庭要建立完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争取协助执行义务部门支持,在巩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金融等部门联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与国土、工商、保险、车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合纵连横、覆盖各方的联动机制,形成合围解决“执行难”的天罗地网。加大涉民生、金融部门案件专项行动力度,对有财产的此类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台账,明确案件执行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执行信息查控平台,穷尽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