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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头猪被执行回来了——新民法院执行干警另辟蹊径执结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倪海亮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3-02-02 11:15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新民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深入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初心使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出实招、下实功,远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顺利执行一起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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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李某某用小轿车、铲车挡住道路,法院干警为其释法说理。

  2021年12月,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李某某签订《商品猪代养合同》一份,该公司委托李某某养殖商品猪,经催要,李某某始终未履行合同约定,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遂诉至新民市法院。新民市法院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交付原告商品猪3631头……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仍未履行义务,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初向新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局长王宝晶收到案件后,立即与申请人取得了联系,经了解,该案需要到内蒙古地区异地执行,标的物均为活体生猪且数量巨大,执行难度非常大。于是立即向院党组报告,并通过执行平台向省级法院申请外省法院协助函,经沟通得到当地法院支持后,该院迅速组织警力前往赤峰展开执行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案执行过程困难重重。第一次“交锋”时,被执行人李某某极不配合,用小轿车、铲车阻碍警车通行,后又和家属、朋友等用肢体方式阻碍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经耐心劝导未果后,执行干警强制排除各种妨碍进入执行现场。由于活猪作为被执行财产具有特殊性,执行前,执行法官反复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沟通,确保生猪的健康、体重、价格等情况适宜。

  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尽量降低每天5万元饲料费用的损失,申请执行人提出尽快将生猪屠宰出售,并积极联系当地的生猪屠宰场,根据我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实行集中检疫制度,在历经3天的检疫等待后,检疫合格证终于下发。

  当天,执行干警一行8人再次赶到执行现场。天气湿寒,大风凛冽,在零下20多摄氏度的室外,干警们用记录仪、手机录像等方式全程监督,保障执行过程合法合规。在法院的监督下,24小时不间断完成商品猪交付工作,交付期间各种突发状况频频发生,申请人、被执行人双方发生口角争议,法院干警及时进行沟通解决,未影响交付进程。登记、称重、消毒、装车、检疫、宰杀……截至发稿前,1000头生猪已经执行交付完毕,剩余执行工作将于近日继续依法依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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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在李某某的养殖场所了解具体情况。

  后记:

  强制执行财产交付涉及的案件往往执行难度大,牵扯多方利益,易成为执行中的“骨头案”“钉子案”。新民市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想实招、办实事,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工作的“速度”“温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