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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国之大者” 争当“行之实者”——看沈阳两级法院如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曹佳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3-01-04 11:02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

  一年来,沈阳两级法院扎实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着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帮助企业稳预期、强信心、快发展,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人民法院从来不做“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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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院召开企业家代表“面对面”座谈会。

  制度先行

  绘制助企司法蓝图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先后出台了一批务实管用的文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铁军告诉记者,“制定的10余份司法政策文件,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使命在肩、责无旁贷。围绕落实沈阳市委目标要求,沈阳中院成立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班,探索出了“精准发力补短板+扭住创新强动力+广建支点细服务”的营商环评工作样板经验,受到上级好评。

  去年4月27日,沈阳中院通过线上方式发布《关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措施》。该院研究室主任王曌鋆介绍,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沈阳中院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自觉提升使命担当,研究制定了《复工复产服务保障措施》。

  为企解忧,助企纾困。严密的司法保护制度,为沈阳经济创新驱动孕育了丰厚的法治“土壤”。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精准保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这“一揽子”有担当、有温度、有特色的真招实措,精准有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以法院温度、力度提升复工复产、保障经济发展加速度。

  “云”上服务

  为企解决燃眉之急

  在法治的滋润和司法的护佑下,相关涉案企业焕发出生机活力。

  去年上半年,位于锦州市的某科技公司与位于上海的某教育企业因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产生纠纷,按照相关管辖规定,该科技公司诉至沈阳知识产权法庭,案件标的额5400余万元。沈阳中院法官们利用“云上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既保障了当事人健康安全,又维护了企业诉讼权利。记者了解到,在此期间,该庭线上审判不停,司法为民不止,调解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100余件,切实发挥司法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作用。

  日前,沈阳某科技公司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感谢法院对企业的帮扶,以及为企业排忧解难优化营商环境所作出的努力。“感谢开发区法院能够倾听企业诉求,为我们答疑解惑,打开心结。法院通过微信群向企业推送惠企政策,使我们能够及时掌握最新政策信息,提供了解决法律问题的渠道,十分感谢!”该公司总经理说。

  沈阳开发区法院不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盯住企业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堵点痛点问题,打出一套稳企复产的“组合拳”。仅去年上半年,该院先后与50余家驻区企业就经营管理、涉法等相关问题进行沟通,释法律、答疑惑、提意见,助力企业提振信心,确保区域经济运行平稳有序。

  一年来,沈阳两级法院“云上法庭”力促企业复工复产,深入落实“保护自己、保卫城市”工作要求,积极以线上开庭、电话调解等方式办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多元服务

  多办利企之事

  为准确把握市场主体遇到的涉法问题和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服务举措,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沈阳中院于去年4月聘请了首批法院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员,并召开企业家代表“面对面”座谈会,通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和最新司法政策。

  沈阳中院与沈阳市律师协会着眼提升各行业应诉能力,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引导社会资金依法有序服务实体经济,持续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指派民间借贷相关意见起草人刘小丹法官以直播方式,协同举办了“民间借贷法律实务及新发展”培训讲座。一堂法治之约在“云”上“屏对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收到良好效果。

  去年5月中旬,沈阳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刘春杰以“聚焦民法典实施后股权转让规则的新变化”为题,结合公司类案件的审理情况,通过线上直播与中小投资者展开“云交流”,对涉中小投资者权益类纠纷做了详细分析,逾3000人次线上参与。

  去年以来,沈阳中院民三庭相继举办了以“审级职能定位——复杂合同案件六步分析法”为主题的线上法律宣讲活动,回应市场主体对法律热点问题权威解读的迫切需要,通过诠释司法案例对投资行为起到规范引领作用,向社会传递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法律权益的理念,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创造动力,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

  恪守为企之责,多办利企之事。一年来,沈阳中院努力降低企业诉讼成本,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切实提升涉企法律服务水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加大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先后完善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建立涉企案件“绿码标识”,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全面落实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原则;强化司法服务主动性,以“专心服务、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为原则,持续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等活动,与企业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经常性组织法官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准确把握和处理好“亲”“清”关系,做到交往有尺度、服务有遵循,既要做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还要做好企业权益的“保护神”;着力优化创新创造创业的法治环境,助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和争端解决“优选地”,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